第156章 龙场悟道(1 / 2)

加入书签

“弘治十四年,也就是公元1501年,王守仁在二十九岁时领悟的这个道理,对他成为圣贤的人生志向,具备非凡意义。

  要理清楚这点,我们就得往前回溯一个概念——

  什么是‘理’?

  我们都知道,王守仁‘格物穷理’的思想,是从圣贤书上学来的。

  而当时最权威的圣贤,是一个名叫朱熹的人。

  关于这个朱熹,以后我们有机会再讲,大家只需要知道,这是个很牛逼的人物就可以了。

  牛逼到什么程度呢?

  就连皇帝都想要和他攀附亲戚,以此为荣。

  而这位朱圣人最核心的思想,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

  ‘存天理,灭人欲’。

  听上去就很吓人是不是?

  相信很多人会把这个观点等同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进而展开强烈的批判。

  在这里我得稍微展开解释一下,这个哲学观点原本的面目,到底是什么模样。

  朱熹认为,世界基本可以分成两大板块,一个叫做理,另一个叫做欲。

  理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和准则,它包括了一切美好的概念,但凡能让你生活美满如意的那些美好品德,都通通囊括在这个理之中。

  欲呢?恰恰相反,它包含了所有的恶,比如人心的贪嗔痴等不好的东西。

  所以朱熹得出一个结论,要用客观世界的理,去对抗人内心主观的欲,如此才能实现天下大同。

  也就是为追求最崇高的理想,可以为此牺牲掉人的所有欲望。

  而这个观点,也就成为了当时王朝各级官员的行为法则和思想纲要,在朱熹的威名和统治阶级的推动下,无人敢于质疑。

  现在,你应该知道,王守仁在寺庙里诞生的这个人性永不泯灭的观点,有多么重要了。

  他终于明确地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朱熹可能是错的!

  但至此,他成为圣贤的道路,也才走了一半不到。

  因为他虽然意识到了将天理和人性进行分开,可能是不对的,但理到底是什么,要去哪里找,这个关键的问题他还没有想通。

  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然后在三十一岁那年,王守仁因为生病,在家乡会稽山的阴阳洞住下,休养了一段时间。

  他开始意识到,佛道已经不能带给他更多的启发了。

  因为佛道讲究的是出世,远离凡俗生活,也远离亲人。

  但王守仁是有着强烈爱国情怀的,毕竟这是十五岁就敢写信给皇帝,要求领兵打仗的熊孩子。

  他对亲情也十分眷恋,气死老爸可以,抛弃老爸绝对不行!

  于是他决定回归儒学的道路,沿着融入中国人生命血脉里的孝道,去继续追寻理的存在。

  当他病愈走出阴阳洞之后,人们为了纪念他这第二次尤为重要的悟道,给他起了个新的外号——

  阳明先生。

  我们也从此用王阳明来称呼他,这也象征着,年轻的王守仁,长大了。”

  “唉,”陈乐瑶忽然叹息一声,语气有点低沉,说道,“小时候我们总是盼望着快点长大,可长大之后,又往往想要回到童年。”

  “是的,童年总是无忧无虑,可长大成年后,各种忧虑就接踵而至。”

  “所以阳明先生也有这种长大后的苦恼吗?”

  “当然,和苏轼遭遇的情况一样,王阳明身处的朝堂,死气沉沉,党争激烈。

  1505年,正德皇帝登基,他建了个臭名昭着的‘豹房’,供自己玩乐,最得宠的宦官刘瑾,把持朝政,权势熏天,不知造下了多少冤案杀孽。

  面对凶焰滔天的刘瑾,王阳明没有退缩,亲笔书写奏疏,上呈天子。

  他知道这封‘举报信’必定会被刘瑾看见,招来祸端,但他义无反顾。

  果然,刘瑾看见奏疏,勃然大怒,以皇帝的名义,将王阳明廷杖四十,关入锦衣卫大牢。

  这里多说句题外话,按照明朝传统,其实杖刑的时候可以让受罚者以棉絮裹身,虽然也疼,但至少不会死人。

  毕竟受刑的大多是士大夫嘛,家族关系盘根错节,真把人打死了,也会埋下隐患。

  但刘瑾可不管你那么多,他不仅要求脱裤子打,还在那根杖上动手脚,外头做个皮套,里面放上砖头,所以经常是打完一轮后,里头的砖头碎掉,外面看起来还是完好无损。

  遇到刘瑾讨厌的政敌,他就用这个方法,不知道光明正大地杀害了多少忠良。

  还好王阳明年轻,身子健朗,扛过了这一劫难,然后被赶出京师,贬去贵州龙场,去当一名驿丞。

  那时候的龙场非常贫穷,属于是流放犯人的地方,穷乡僻壤,民风彪悍,而驿承又是个没有品级的小吏。

  你想想,从堂堂状元之子,科举进士,朝廷命官,沦落到这般田地,仅仅是因为仗义执言,说了些忠言逆耳的话,对立志成为圣贤的王阳明而言,是多大的打击?

  向内格物致知,盯着竹子看了几天,反而把自己弄生病了,向外治国平天下,又被肮脏的官场给来了次痛入骨髓的教训。

  这种遭遇,不仅仅是王阳明会遇见,那年代的很多士人,也会有类似的困顿。

  而且即便这么惨了,刘瑾也没准备让王阳明活着到达龙场,他派出了杀手,准备在半路制造出“意外身亡”的案件。

  幸亏王阳明打小就点子多,在经过杭州时,他玩了个把戏,把自己的帽子和鞋子丢进了钱塘江,还写了封遗书故意被人发现。

  刘瑾以为他真死了,也就不再管他了。

  王阳明经过一顿跋涉,终于到达了龙场,也就此明白了为什么此地会叫‘龙场’这个名字。

  因为这破地方就不是给人住的!

  那是一片山林地带,毒蛇猛兽出没,盗匪猖獗,当地居民大多是少数民族,语言不通,习俗也不同,交流起来十分困难。

  要是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汉人,你以为是他乡遇故知,总该高高兴兴喝上两杯吧?

  不,老驿丞告诫王阳明,见到汉人最好绕着走。

  为什么呢?

  因为来到这里的人,不是杀人犯就是无业游民,个个都是穷凶极恶之徒,稍微一言不合就是刀剑加身。

  而驿站里也是没有编制人员的,等老驿丞退休归家了,就只剩下王阳明孤零零一个人在此办公。

  不过,往好的方向想,你即便在这里偷懒,终日旷工,也是没人会管你的。

  说王阳明是被流放至此,自生自灭,一点也不为过。

  怎么办呢?

  该就此放弃,灰溜溜地回家投奔老爹,从此不问官场生活吗?

  还是随波逐流,自暴自弃,从此当一位隐居之士,流连于山水之间?

  王阳明想起了自己年少时的志向——

  我要做圣贤!

  何谓圣贤?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