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不容然后见君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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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很多听众只是习惯性地收听节目,漫无目的,随遇而安。

  反正好听的就用点心听,不好听的内容,就当作催眠曲,帮助自己更好入眠。

  渐渐地,随着顾知书列举案例的增多和深入,一部分人改变了看法。

  他们开始当作乐子来听。

  比如顾知书提及到的以下案例:

  “我们都知道,食铁兽是国宝,虽然在蜀地它好像家家都有饲养,但不要怀疑,它就是国宝,且极其稀罕。

  然后问题来了,假如张三去野外露营,不巧碰见一只野生的食铁兽,并且饥肠辘辘的食铁兽,向张三发起袭击,快把张三咬死了。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张三是否可以对食铁兽进行反击,反杀对方,算不算法律中的紧急避险?”

  “好,答案揭晓,运营同事反馈给我,说留言区里很多朋友的答复都是不可以。

  食铁兽是国宝,数量极少,在国外都是极其受到欢迎重视的,怎么能杀死食铁兽呢?

  但是,诸位请注意,食铁兽再珍贵,它也是畜生。人跟畜生哪个更重要?

  食铁兽是国宝,那我们又是什么呢?

  我们是人,那不过是个宝贝罢了,人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我20天没吃饭了,我快饿死了,看到一只食铁兽能不能吃?

  当然能吃,烧着吃、烤着吃都行。如果没有衣服穿,快要冻死了,把食铁兽的皮剥下来穿在身上,这叫什么?

  紧急避险。

  当然了,我说的是危险情况下。20天没吃、没喝,下着雪,我就穿着一件短袖,我快冻死了,见熊猫杀熊猫,见东北虎杀东北虎,见金丝猴吃金丝猴,每天吃一只……”

  听众们快要被顾知书夸张的说法给笑死了。

  哪有人这么说话的?

  烧着吃烤着吃都行?那清蒸……咳咳,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食铁兽的肉配什么佐料,是孜然还是胡椒粉,慢着!不能再往下想了,很容易滑入犯罪的深渊!!

  而且,你说紧急避险不违法,还真就以为自己能在野外干得过食铁兽了?

  那可是传说中蚩尤的坐骑!

  是熊!

  食铁兽在野外1v1单挑,还真没怕过谁。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食铁兽的最大天敌,竟然是老鹰!

  当然,不是说老鹰能杀死成年的食铁兽,而是老鹰往往不讲武德,会选择偷家,专门盯着憨态可掬的小食铁兽下手,搞可怕的种族灭绝行为。

  至于人类?

  别说你干不过成年的食铁兽了,真要遇见一只掉队的小萌兽,估计你能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喂它吃,还紧急避险?

  别闹!

  至于东北虎,哪儿凉快哪儿待去吧,如果食铁兽憨厚的形象还具备那么一点欺骗性,让人萌生出能与之大战三百回合的愚蠢想法,面对东北虎……

  你最好期望那是一头不饿的小可爱。

  不过,之所以大家会当作笑话来听,主要还是因为,这种情境会出现的概率,太低太低了。

  你还真以为蜀地的食铁兽路边随处可见呀?

  找个蜀地当地的朋友问问吧!不信谣不传谣!

  至于金丝猴,别说二十天没吃没喝,就算是你吃饱喝足,精力充沛的前提下,你也追不上人家屁股后的一根毛……

  所以基本是当作笑话来听,不具备在现实生活里太多的参考价值。

  但有些案例就不一样了。

  比如以下这个:

  “张三见四下无人,起了歹念,意图侵犯一位独行的女子。

  女子自觉打不过,便假装同意。在推诿的的过程中,女子找准机会,顺势将张三推进粪坑。

  粪坑很深,坑里的张三呼吸困难,拼命往外爬。女子害怕张三上来之后再次行凶,随即朝张三的手猛踩,致使张三掉了下去。

  张三第二次往外爬,又被一脚踩下,直到第三次,张三彻底掉了下去,再没能爬出来。

  大家觉得这名女的行为属于什么?属于正当防卫还是过度防卫?

  有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但踩第二脚、第三脚就是过度防卫。

  狗屁!

  各位把你自己带入一下,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我踩了四脚,五脚,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大家觉得合不合适?

  合适得不得了,只是要特别注意一点,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

  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就不合适了。

  对正当防卫的标准过于苛求,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对施暴者的纵容。”

  包括杜夕月、安卉等女性听众在内,听完这个案例都心里暖暖的。

  对张三的死丝毫不感到同情,反而有种多踩两脚的冲动。

  对啊,那些说只踩一脚的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总把现实世界看成是理想化的乐园,充满了各种来路不明的圣母思想。

  张三是你家亲戚?

  你还开始站在犯人的角度去替他们着急人身安全和法律权益了?

  谁知道让张三从粪坑里爬出来,会不会对我实行第二次的人身侵害?

  谁敢下这个保证?是你还是你麻麻?

  所以女孩子遇到被人侵害的情况,不要犹豫,要用最大程度的措施,去保证自己的安全。

  砸石头都不够,最好能把粪坑的顶部再盖上盖,然后拿大石块给牢牢压住。

  让张三见鬼去吧!

  不过,为什么顾知书举的案例里面,犯罪和受伤的总是张三?

  不懂!

  但一点都不影响张三见鬼去!

  “第二十个问题,也是今晚的最后一个互动问题,情况又变得稍微复杂了一点点。

  我让张三到李四家去偷东西,并提前通过种种手段告诉了李四小心点,今天无论如何都不要睡得太死,有什么风吹草动记得要注意起来看一看。

  结果李四起来正好看见有个贼偷东西,然后抄起棍棒,就把那小偷乱棍打死。

  那个被打死的小偷正是张三。

  但其实是我让张三去偷东西,也是我故意提醒李四,我就希望张三这个人渣被打。

  所以在这个案例里面,李四负有刑事责任吗?我又会负上刑事责任吗?”

  听到顾知书说这是今晚的最后一个问题,所有听众都收敛了脸上了笑容。

  什么?

  这就最后一个了?

  感觉今晚我还没有听过瘾呢!!

  不是你再多说几个啊,给我疯狂加班啊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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