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提请不起诉决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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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短暂的喝了杯水停顿了一下,因为宁均民张援朝和曾文静有了小声的讨论。

我能看出来这次做主的其实是曾文静,张明只是曾文静的助手。

他胡搅蛮缠其实无所谓,关键还要在于曾文静的看法。

等小声议论停止之后,曾文静终于开口了,问了最最关键的问题。

“第二次双方纠缠过程中,在吴昌手里的刀,落在黑暗中之后,按照常理来说,已经失去了直接造成威胁的武器,为什么唐欣此时会刺伤吴昌,导致后续吴昌抢救不及时,死亡呢?”

这个问题看似和张明那个问题很像,但其实不一样。

曾文静绝对不会傻到同样的问题问第二遍。

我明白曾文静的意思,曾文静她的意见是:如果认可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存在防卫过当的情节。

这说明案子是有弹性的,可以辩证的。

我反而更有信心了,抛出来最最关键的一个证据:“接下来,我就会结合之前的分析说明这个问题,现在请看这张照片。”

我展示了一张伤口的照片叙述道:“这是我从唐欣案,公安刑侦那边调的证据,是吴昌死后第一时间拍摄的伤口的照片,伤口只有一点五厘米宽,深度四厘米,但恰好戳中了吴昌的脏器,这是导致吴昌后续死亡的原因。而造成这个伤口的,是已经丢失了证据,那把所谓的杀人凶器,水果刀。”

曾文静看着伤口的照片,并没有什么不适,反而很有兴趣:“陆律师你继续说。”

我开始调动思路,后续这些话,我在律所,家里,心里都自己练习过无数遍,也是真正能为唐欣证明清白的关键性证据!

我走到曾文静面前,就像是在法庭上辩论一样认真,这就像是一场提前到来的严肃的庭审,刻意侧身指着背后投影上的伤口,放慢语速,用在场每个人都能清清楚楚听到的声音说:“关键就在于这个伤口!唐欣口袋里有两把刀,还有一柄更大更锋利的菜刀?为什么唐欣没有选择用那把刀?是因为她害怕伤害了吴昌,所以选择了体积更小,杀伤力造成创伤更小的水果刀!”

“虽然这把刀在现场遗失了。但这个伤口只有一点五厘米的宽度,可能平时我们做饭切菜,造成的伤口都比这个大!所以从一开始!唐欣就没有打算杀人!”

我自顾自的继续在这个办公室里开始回顾当时的场景:“把唐欣代入成我自己,当天凌晨一点多,之前发生过冲突的人不断地用刀砍门砸门,我有家人,我有亲人,他们中间还有小孩,我害怕他是来故意找茬伤人的,我就随手拿了两把刀放在了口袋里。”

“第二次我又被挑衅,危险也更现实化,和升级化,开了门先被吴昌打中了脸部,踹了身体,拳打脚踢,我当然要反抗了!镇子上没有路灯,又是黑暗一片,我不是吴昌的对手,被殴打后,恐惧而且激愤,仓促之间摸到了口袋里的刀,拿了更小的水果刀想要吓唬吓唬他,谁知道吴昌不管不顾,又扑过来,和他纠缠之间,刀子再这样一个黑暗的环境中捅进了他的身体,你能苛求我,这个时候精准的判断,我是否伤害到对方的什么部位吗?”

“所以,唐欣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杀人,她用的刀也是创伤最小的水果刀,伤口就是铁证!”

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站在PPT昏暗的灯光下看着其他几人:“实力悬殊那么大,情况那么紧急,唐欣危机之下,拿刀不是正常的选择吗?伤害到什么部位,她那个时候已经做不了主了,是应激反应,法律应该倾向保护防卫者和弱者的权益。法律界有句谚语:刑法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只要不想着去干坏事,用得着担心正当防卫被滥用吗?综上所述,我要为唐欣,做无罪辩护,并且向检察院同志们,提请不起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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