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科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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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章  科举

    对于收税这件事情,姜星火非常上心。

    土地税自不必说,就算是以浙江为试点开始建设的商道,也需要税卒卫进行维护,与此同时,皇权下乡必然会面临非常多的问题,而且因为现在国内的商贸网络刚刚开始建设,税收必须从头抓起,所以更得投入。

    而海洋贸易则稍微好点。

    现在海洋贸易的税收,因为审法寺已经修改了海禁的天宪条文,所以,洪武时代严格的海禁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关税呈现出逐步恢复增长的态势。

    赵羾负责的市舶司,基于现有的宁波、泉州、广州三个市舶司,开始逐步整顿和培训官吏,建立完整的缉私舰队,而这,都需要大量的人手。

    现有的人手,肯定是不够的。

    而姜星火手里最主要的人才来源,就是从国子监的高级学堂“率性堂”中毕业的监生,这些人都是从小到大读书,又有一部分临毕业时观政(类似于实习)耳濡目染积累起来的经验和能力。

    但这些人却并不能完全地补充到空缺的大量岗位中,因为这些监生,都是奔着当官,尤其是当京官去的,这样的人才不算太少但却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合适的机会,想要放到外地使用并不容易。

    为此,姜星火大刀阔斧地提出了改革建议。

    嗯,还是用的老朱的名义。

    提到这里,要简单说一下老朱对科举的态度,突出一个反复无常。

    在吴王时期,老朱就下诏筹备开科举,并且放了狠话,“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瞧瞧,不考科举不让人当官。

    但打脸很快就来了,洪武六年的时候,老朱就发现了,科举招来的这帮人,笔杆子可以,真办事还真就不行,所以说了“既而谓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举贤才,而罢科举不用”,又把科举给暂时罢黜了。

    但是不用科举用什么呢?光靠国子监,肯定是不行的,大明的国土太大了,总得给其他远离首都地区的读书人一条出路吧。

    而且,胡惟庸案和空印案相继发生,官员空缺的实在是厉害。

    于是,老朱在洪武十五年又下令恢复科举制度,京师及各布政使司三年一次举行乡试,被录取者为举人,翌年会试于京师,被录取者为进士,中了进士马上就能当官。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现在。

    但正所谓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进士是通天坦途,举人想做官却困难的多得多。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以考试来确定前途的人事制度,虽然形式公平,但存在着实际效率低的事实,不利于发掘人才潜质,调动落榜人才的积极性,很多科举名次很高的才子,仕途爬的很高,但却极度缺乏治国理政的能力。

    这种能力的缺乏,或许可以通过大明行政学校的轮训和针对性培训,来部分弥补,但制度性的缺憾,显然是无法完全弥补的。….

    而眼下,又确实缺进士和国子监监生都不愿意去从事的地方基层官员位置,那怎么办?

    小吏晋升成官员,是想都别想了,现在的阻力不是一般的大,那就只能空着?

    可虽然空着,总不能学带清卖官鬻爵吧?

    姜星火给的办法,就是增加举人做官的机会,开放新的上升通道。

    “国家之用人,皆欲其砥砺名节,建立事功,以共成盛世,非徒以一日之短长,遂为终身定例,而故有所抑滞于其间也。今布列中外,自州县正官而上,大较皆科目之人。而科目分数,进士居其三,举人居其七,所谓进士举人者,亦惟假此为纲罗之具,以观其它日之何如,而非谓此必贤于彼也.而今日之宦场,其系举人出身者,则众甚薄之。

    进士未必皆贤,举人未必皆不贤,至于升迁,则进士治绩之最下者,犹胜于举人治绩之最上者也,即幸有一二与进士同升,然要其后日则进士之俸少而升官又高,举人之俸多而升官又劣也,若夫京堂之选,则惟进士得之,而举人不复有矣。其偏如此,遂使进士气常盈,举人气常怯。盈者日骄,每袭取而寡实;怯者日沮,率隳堕而恬汗。

    臣以为欲兴治道,宜破拘挛之说,以开功名之路,凡举人就选者初只以资格授官,授官之后则惟考其政绩,而不必问其出身,进士而优则先之,苟未必优即后以举人无妨也;举人而劣则后之,苟未必劣即先以进士无妨也。

    吏部自行体访,但系贤能,一例升取,不得复有所低昂。夫举人与进士并用,则进士不敢独骄而善政必多;进士不敢独骄,则举人皆益自効,而善政亦必多;善政多则民安,民安则国可富,而教化可行。

    永乐盛世,可庶几望也。”

    姜星火的奏疏写的相当有水平,先陈述问题现状,然后陈述自己改革制度的理由,再讲具体方法,最后展望未来。

    尤其是倒数第二段,说白了就是鲶鱼效应。

    朱棣看的很高兴,能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就是好办法,朱棣的脑袋没那么死板,让举人当官,在他看来没什么不可以,并不一定非得要进士,在北方举人学历已经很高了好嘛。

    所以,朱棣大笔一挥,批示道“祖宗用人原不拘资格,近来国朝用人制度以致人无实用、事功不兴,国师所奏具见经济宏猷,于治道人才大有禆益,依议着实举行”。

    在地方人事制度上,姜星火也下了一番功夫。

    府、州一级,依旧维持现状,但对于县一级的基层吏治,为了配合皇权下乡的行动,开放了经历、照磨、主簿、典史等基层官员的举人新人任用,但必须保证异地用人,也就是该举人的户籍地跟任职地至少要跨一个布政使司,也就是还保持流官,只不过资格要求降低了,省掉了漫长的排队派位时间,同时这是为了防止这项政策沦为地方豪强反过来加强地方控制力的措施。….

    同时对于回避制度也做了一定的改革,也就是弹性回避,对于不入流且基本只有责任没有油水的官员岗位,譬如学官、司教、驿官、闸坝官等,在没位置的时候,允许在本布政使司跨2-3个府任职,不再强制要求必须安排在其他布政使司。

    当然了,制度有放松的地方,那就肯定就有收紧的地方,为了扩大用人范围和效率做出的改变,必然在监管上要进行配套。

    对于都察院和吏部的考察范围,也对应地扩大。

    以往一般性的考察,通常仅到知县这种基层正职为之,而现在,既然其他基层的首领官及佐贰官享受了政策放松的待遇,那就得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且这些基层官员在地方上,由于直接负责治理民事,就算不是“土皇帝”那也是“土大王”,在地方耀武扬威者甚多,为非作歹者也不少,所以人事考察制度必须扩大到这一层级。

    根据这套制度修改意见,吏部和都察院也是修改了对应的制度,并且用《邸报》明文公告天下。

    “都察院参劾故事,止施于州县正官,而不及佐贰、教职,中间虽有不肖彰闻者,远则必待三年黜落,近则改升正官,俱属宽纵,不足以示惩。今都察院及吏部,但行监察,则所属佐贰以下罪过显著者,遵旨逮问,差薄者革任闲住,每季具题,以备复奏。”

    按照姜星火的“剔蠢厘奸之术”,既然京察的效果不错,那么吏治上的改革,随着太学之会的结束,整个朝野舆论风向的转变,也开始了无人可挡的推进。

    一则少非议,二则振纲纪,三则重诏令,四则核名实,一条一条,逐步落实了下去。

    其中第四条里的裁汰各衙门冗员、限制‘隐性官员’权力、严惩盗卖国家物资,更是在京城里弄得一地鸡飞狗跳。

    但这就像是屋子换了新主人,就一定要打扫干净一样,即便有些暂时的尘土飞扬,那也是在所难免的。

    很多靠着走关系进来的小吏被革职,而之前盗卖国家仓库物资的官吏,更是被锦衣卫连根拔起,虽然跟洪武朝那时候大案的规模比不了,但也算是牵扯不小,空出来的位置倒也不用担心,自然会有人补上。

    在大明,最不缺的就是想当官的人。

    那么多士子寒窗苦读了不知道多少年,为的就是当官。

    实际上,对于他们来说,不管朝廷有多少位置,都是能填满的,不存在有官没人做的现象,除非是洪武朝时期那种恐怖的连兴大案,把人吓怕了。

    通过考成法和京察,一手带刺萝卜一手沾血大棒,先是重点敲打了京中官员,随后整顿了宦场风气,清除冗员,补充了基层官吏,剩下的就是对正经的京官的补充了。

    这一点,自然就是依靠今年甲申科会试了。

    在姜星火前世的历史上,甲申科会试是一桩著名的疑案,当时的主考官是解缙和黄淮,读卷官是胡广、胡俨、杨士奇、金幼孜,而这次科举,在状元人选和整体录取问题上,都存在着极大地争议。….

    世人都认为刘子钦本来该当状元,但因为主考官解缙不喜欢刘子钦,认为其目中无人、骄傲自大(同性相斥?)于是私下将考题泄露给曾棨,导致曾棨高中状元,刘子钦仅为二甲第十二名,而曾棨是永丰人与解缙有旧,榜眼周述、探花周盂简,既是曾棨的弟子,又是解缙的同乡吉水人,这个排名被朝野普遍认为解缙培植亲信笼络党羽,这给解缙后来的人生和仕途埋了个大雷。

    同时,江西籍贯的考生依旧维持了强势,占据了这一科的前七名,包括一甲进士三人:曾棨(永丰人),周述(吉水人)、周孟简(吉水人),和二甲进士的前四名:杨相(泰和人)、宋子环(庐陵人)、王训(吉安人)、王直(泰和人)。

    在整体录取比例上,江西人也占了三成之多。

    而在这个时空里,解缙和黄淮都被外放了,此时解缙正给老师董伦扶灵回乡呢,所以甲申科的这颗雷,也轮不到他来踩。

    按照大明的制度,乡试中式的举人,于二月入京参加由礼部主持的会试,以往各届会试中未中的举人也可一同应试。

    所以,大皇子闭门思过的三个月还没结束,主考官不出意外地,被任命给了姚广孝和宋礼,而阅卷官则是内阁的三杨。

    嗯,姜星火还真没把杨士奇怎么地。

    这里面有个说法,就是科举会试,在明初时候的规矩,跟明代中叶以后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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