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会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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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瑛这人虽然面色阴沉,但说出的话反而给李至刚解了围。

    “郑尚书,李至刚现在还不是罪官。”

    虞谦轻咳了一声:“可有诉师?如此争执不成体统。”

    诉师这种职业,跟现代的辩护律师肯定是不同的,事实上在明代以前压根没有这个职业,以前状纸只要找识字的读书人帮忙代写即可,但到了明代,由于状纸的重要性提高了,而且法律越来越复杂,就出现了专门给人写状纸的讼师此后讼师逐渐发展,演变成熟悉《大明律》等一整套法律体系的专业人士,帮不懂法律的人打官司,也就是周星驰电影《审死官》里的那种。

    但是由于讼师是谋生的手段,为了赚钱肯定要多接案子并尽量胜诉,再加上官府也没有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考试,讼师队伍整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讼师喜欢夸张,而《大明律》又规定:教唆诉讼者、给讼词添油加醋、增加罪情者,与犯人连坐.所以官员们其实是厌恶讼师的,而如今李至刚的案子作为最高等级的三司会审,也没有哪个讼师敢替李至刚写状纸。

    姜星火在条桌后淡淡说道:“陛下允我旁听,亦是明确说了,李至刚没有讼师若是有法令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亦可根据锦衣卫掌握和提供的证据做补充。”

    此言一出,另一侧坐着的刑部侍郎马京、李庆等人,顿时为之侧目。

    这便是虽无讼师之名,却有讼师之实的意思了。

    但今日的三司会审涉及到刑部要给自己部门的利益,以及相关群体的利益做争取,因此虽然有皇帝的压力,三法司内部也确实统一了意见,但刑部还是要在过程中,拿李至刚的事情来卡一卡姜星火的。

    这并不违背皇帝的意思,因为皇帝也不想让李至刚随随便便地轻松过关。

    “李至刚,伱是正二品大员,国朝律令明确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的家属、仆人不得经商,你如何无罪?”

    李至刚道:“家妻年幼时,岳父便已经商,及至家妻洪武元年与我成婚,彼时我方十二岁,尚在读书,无力养家,全赖岳父接济度日,若是不做生意,难不成一家要饿死吗?况且我岳父从商多年遵纪守法,未曾有半点税款隐瞒,平日里亦是修桥铺路,在街坊中有口皆碑,如何成了卷宗中所说那般奸商?”

    此言一出,堂中众人皆是一怔,眼神中露出诧异之色。

    他们没想到李至刚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重点,但若是细细想来,却不难发现,李至刚一直在强调,岳父经商是他入仕之前很久的事情,而且洪武元年他们成亲的时候是没有《大明律》的,不能拿现在的法去管过去的事情,这是司法裁决时的一个通识。

    “避重就轻!”

    郑赐冷哼一声,他得了皇帝的意思,今日不是要把李至刚怎么样,但一定得好好恶心一下李至刚不过跟两位副手不同,郑赐不打算反驳姜星火,因为他不想得罪对方。

    “洪武二十一年总有《大明律》的第一版了吧?若是此前的事情还可以不算,那你中了明经,点了翰林,又侍奉在懿文太子身边,如何不懂家属不得经商的道理?”

    李至刚看了一眼郑赐,随即摇头道:“此言谬矣。”

    “如何谬矣?不妨说来。”郑赐收敛了一些笑容,语气淡漠地说道。

    但李至刚却始终不说话。

    姜星火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李至刚有些难言之隐。”

    这便是之前他跟李至刚私下说的那两句话了。

    “三法司会审,有什么难言之隐,该讲的也得讲。”陈瑛帮腔道。

    姜星火缓缓开口道:“其实有一件事情没说,洪武二十一年的时候,李至刚便因无子而休妻了。”

    此言一出,大堂内顿时鸦雀无声。

    古代不比现代,离婚不是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就完了,而是有三种离婚模式,休妻、义绝、和离。

    通常的一纸休书的休妻条件是“七出”,也就是按照《礼记》的规矩,分别为“不顺、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义绝就是官府强制离婚,只有出现殴打妻子父母、买妻卖妻、重婚等特殊情况才会发生,官府会强制更改户籍;和离则是由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而和离不是夫妻之中一个人的单方面想法,必须双方都有离婚想法,而且要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离婚,而且要官府允许后才能更改户籍。

    所以,发现姜星火怎么卡《大明律》的BUG了吗?

    在大明法律的现行标准里,是没有《离婚证》这个东西的,双方结束婚姻的实际标志,是更改户籍。

    而在离婚的三种模式里,第二种“义绝”是官府强制执行的,官府登记在册;第三种“和离”是双方自愿同时去官府登记改户籍。

    但问题是,第一种休妻,则不是按照法律,而是按照传统道德要求,也就是《礼记》的“七出”进行的,休妻在理论上确实需要给官府报备,但这种报备的前提是需要更改户籍。

    可问题是,休妻的婚姻关系中止,在休书出现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完成了。

    那我可以不可以在确实符合“七出”条件下把妻子休了,而我俩不改户籍?

    可以。

    我俩不改户籍,还是住在一起,算不算没离婚?

    不算。

    ——因为休妻的触发标准是符合“七出”条件之一的休书的产生。

    大明没有《离婚证》,所以无论是“义绝”还是“和离”,都是改了户籍才算离婚成功,而且这两个都必须到官府登记,但“休妻”理论上不用,只要有休书,就算离婚了,改户籍是另外一回事。

    姜星火从身旁的小册子里抽出一张泛黄的纸,正是李至刚的休书。

    “锦衣卫提供的证物。”

    嗯,锦衣卫做旧的证物,保证跟十多年前的一模一样,字迹都是李至刚同款如假包换的。

    刑部左侍郎马京这时候也不好说话了,因为如果是李至刚自己提供的,那么他可以质疑,但这东西是锦衣卫提供的,他就不好质疑了。

    刑部右侍郎李庆这时候蹙眉问道:“如何这般巧合?”

    “家丑不可外扬。”

    “那既然已经休妻十几年,为何又住在一起?”

    “房东租客关系。”

    “房东租客还给做饭洗衣,端茶倒水吗?”

    “额外给加钱了。”

    李庆的脸色变得阴晴不定:“你这是在糊弄三法司吗?把大明律令至于何地?”

    李至刚叹息了一声:“在下不敢,在下只是想提醒大人,律令有人情之处,在下也有,毕竟朝夕相处,即便无子休妻,也是有些情分在里面的,凡事留一线,莫做绝。”

    李至刚的语气中透漏着森森的寒意,而且李至刚还在暗中瞥了李庆一眼。

    他这是在警告李庆,倘若你逼急了我,我宁愿鱼死网破,也有手段拉你陪葬!

    李庆跟李至刚有些过节,但还没到不顾一切的地步,而且李庆知道,皇帝想保李至刚过关,他还真没办法,只是这时候作为专业的司法官员,被人卡了BUG,实在是有点气结。

    “你!”李庆瞪大眼睛,气愤地望着李至刚。

    李庆怒极反笑:“李至刚!你是在戏耍三法司吗?本官告诉你,这件案子牵扯甚广,你休想蒙混过关!”

    李至刚亦是朗声道:“在下从未想过蒙混过关在下的命早已不属于本官自己,而是属于陛下和整个朝廷,只要在下一天还是陛下的官员,大明的子民,便不允许任何人欺凌律法,有罪便是有罪,无罪便是无罪!”

    他这番话掷地有声!

    在座的不少三法司旁听或记录的官员们都被震撼住了,因为他们都是清楚李至刚的底细,这厮在任上还是有能量的,如今看着李至刚的样子,似乎真的被逼急了准备拼命,这可咋办?

    陈瑛沉默了良久后,忽然问道:“你是说,这一切都是误会?”

    李至刚点了点头,道:“我不屑去撒谎骗你们,我是被冤枉的,是有人陷害我,这就是栽赃陷害!”

    郑赐盯着李至刚看了半响,然后缓缓地说道:“你的供词和证据是真是假,本官会亲自核查,来人,带李至刚下去,稍后再审。”

    三法司会审刚刚开始,便遇到了重大的变故。

    既然李至刚和妻子已经解除了婚约,那么李至刚岳父别管生意有没有问题,是否涉及到李至刚利用职权贪赃枉法的事情,最起码从“四品及以上官员亲属不得经商”这件事情上来看,李至刚是没问题的。

    而这个基础命题被推翻后,关键就来到了李至刚是否用职权跟其前岳父有金钱往来,其前岳父是否打着李至刚的招牌与其他官员有往来。

    而想要靠着这个给李至刚定罪,或者说让他吃点挂落,无疑是非常困难的,最起码郑赐完全没信心。

    “你不是一直说李至刚是有罪吗?怎么?不打算把他绳之以法?”

    陈瑛在西花厅里喝着茶,阴阳怪气道。

    “这……”郑赐哑口无言。

    他之前确实是说过类似的话,可现在情况特殊,他不敢承认。

    而如今眼看案件变得越来越棘手,而他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明显不足,这时候已经不适合继续了,而且郑赐油滑的很,他根本那就不想承担压力和责任。

    可人已经得罪了,虽然不怕继续得罪,但郑赐眼见着劣势局可能翻不了,到时候怕是得在李至刚面前丢脸,他又该怎么办呢?

    于是,郑赐给同样在西花厅的马京打了个眼色,马京和李庆瞬间会意。

    郑赐喝了一口茶,忽然面色大变,紧接着捂着肚子“哎呀”一声,佝偻着腰往外走去。

    “本官忽然腹痛如绞,若是半炷香没回来,便让马侍郎暂代本官参与会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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