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初到广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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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两天后,林放跟李鑫源就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因为这次出行的费用是算入店面支出的,在还没有赚到钱之前,李鑫源坚持节省,因此两人只能坐硬座。

林放顿时感觉有些头大。

不是他受不了苦,可人生下来并不是为了受苦来的,他想要舒服一些。

他以前就没吃过多少苦,重生以后苦日子其实也没过几天,因此遇到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他比李鑫源还要敏感。

不过想到现在店面才开始张罗,而且自己单独去补卧铺的确有些不合适,于是他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人挤了。

其他到是完全不用担心,广州那边天气早就很暖和了,二十多度,而且这次两人还是奔着服装去了,自然也不会多带衣服,就是身上那一身,到时候买一身新的就行。

至于钱,这个李鑫源和比他还重视,藏在了腰上,绑得紧紧的,别说偷,就是抢都未必能一下子弄走。

除非连李鑫源整个人一起扛走。

所以林放出了车厢环境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心理负担。

倒是他的脸时常给他招来一些人的亲近,不得不应付。

过去了这么长时间,原本的青紫早就恢复消失了,此刻的林放,彻底恢复了曾经的英俊帅气的样子。

车厢里人多,自然就少不了一些年轻姑娘,比如对面座位上的那位,说是跟着大哥去那边打工的,借着距离优势,总是爱找林放搭话。

这姑娘名叫元琳,金华人,长的不算太漂亮,但绝对不丑,若是比较的话,10分绝对可以打7.5分的那种。

鹅蛋脸,有点婴儿肥,皮肤还比较白,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是外向。

她就对林放很感兴趣,不时问东问西的打听情况,这让林放也是没有办法。

相对而言,李鑫源就主动多了,可惜,人家对他没什么感觉。

而这姑娘那位大哥叫元朗,他也不在乎妹妹不停找人搭话,只是睡觉吃饭,很是心大。

于是就这样,林放两人一路到了广州。

足足快三十个小时之后,两人终于走出了广州火车站,站在了广州的地面上,也总算摆脱了爱说话的元琳姑娘。

“靓仔,要不要住店啊歇脚啊?”

“靓仔,去我们那里吧,有新鲜的!”

刚刚走出出站口,马上就有一堆人上来用别扭的普通话搭讪。

李鑫源还没理解那位大姐口中的“新鲜的”是什么东西,林放拉着他就走了。

“靓仔,去歇个脚吧!”

有个女人上来就拉林放个胳膊,被林放一把就甩开了,然后冷冷的瞪着她。

而在另外一边,一个中年男人则要去抓李鑫源手里的行李包,就在他手要碰到行李包时,林放狠狠拉了李鑫源一把。

李鑫源站立不稳一个趔趄,那人也抓了个空,差点来个狗啃屎,最后对着林放狠狠的瞪了一眼,转身跟女人一起转头走了。

林放曾经听老爸老妈多次说起过广州火车站的乱象,这些人最好不要搭理,这样啥事都没有。

若是搭理一句,说不定就会惹出一连串的事情。

两人走出车站外围,看着这里比上海火车站还要热闹的场面,都是非常震惊。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林放亲自到过的火车站一共就三个,西山市火车站,上海火车站,广州火车站是第三个,也是最繁华,最拥挤的一个。

这里随处可见拥挤的人群,和扛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艰难向前行走的人。

同时也有好几个人一起肩扛手提好几个大行李袋,走向售票口和候车室的情形。

这就是人间烟火的真实现场。

与这里相比,西山市火车站,简直就像另一个国度,简陋而且冷清。

若是把两个车站比作两个人,那西山火车站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山村姑娘,而广州火车站则是大都市里的豪门富婆,这就是差距。

李鑫源还在东张西望的到处看,他虽然在上海呆了那么久,可那里现在跟广州相比,还是显得落后了许多。

林放一拉他道:“别看了,以后你会看腻的!

赶紧的,先去吃点东西,然后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90年代的火车,那滋味真不好受,满车厢的人,到处的汗臭和脚臭还有各种食物气味混合的味道,回想一下简直让人发狂。

林放如今算是又领教了一次,若是可以选择,他坚决不想再感受了。

林放虽然来过广州,可他记忆中的广州跟现在区别太大了,因此也还没搞明白到底要先去哪里。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他也不管了,拉着李鑫源随便找了一条街就往前走,走出一公里多,然后找了一个小饭馆就走了进去。

两人也是饿了,各自要了一份煲仔饭就开始吃。

然后他们也没多打听什么,吃过饭就去找住的地方。

火车已经很委屈了,这次住宿林放坚决不再委屈自己,直接就进了一家看起来条件不错的香河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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